「沒有想像,沒有未來」評李家同論部落格
今天蘋果日報跑去問暨南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李家同,關於部落格寫作的看法。他是這樣說的:
Q:網路上的部落格(blog)書寫風潮,您有什麼看法?
A:什麼叫做blog呀?好像是寫給自己看的是吧?我知道別人可以去看,可我不相信哪個人會去看他的網頁,世界上有幾十億人,你叫我去看哪一個呢?我想大概都還是給自己看吧。
我想,李家同是根本就不瞭解部落格吧?應該也不曉得知名部落格每天數餘萬閱讀人次這件事情吧?換句話說,李家同整段評論的基礎,已經開宗明義講得很清楚了,「什麼叫做blog呀?」,表示他一點也不懂部落格。
在Web 2.0的世界中,李家同僅能當剛入門的學生,卻因為他的教授身份,讓蘋果日報得浪費一定的篇幅來刊載他不成熟的看法。
他又說:
Q:您的文章常被轉寄,有朋友會轉寄他人的文章給您看嗎?
A:我聽說過自己文章常被轉寄,但我自己不太清楚;至於別人轉寄給我的東西,並不太多,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其實,我比較關注的還是紙本出版,以網路大量轉寄,絕對不是出版的方式。
李家同仍然在講他不太懂的事情,記者問的是「轉寄文章」這件事情,他硬要做出「轉寄並非出版形式」的結論,實在牛頭不對馬嘴。
更何況在同一篇說法中,他還自相矛盾:
Q:傳統媒體版面有限,但網路發表可以大量傳閱、突破這種限制,您同意嗎?
A:文章好才會被人家傳吧,如果文章不好,會有人幫你傳嗎?要說版面有限,那他的文章一定是不夠好吧,如果有的人就是認為自己文章好,那我就不知道怎麼講了,這種人一定很多嘛,多得不得了。
Q:在部落格上寫文章,算不算是一種發表形式?
A:這不算發表,你自己寫好、馬上登出來,這哪算發表?發表是指有人看過、有人認為好,然後刊登出來,才算得上發表,自己寫了,然後把它貼在門口,這不算發表吧。
這位李大教授的看法真的很不成熟,前面才剛說文章好才會有人傳,後面又說自己寫自己發不算發表,要有人覺得好,願意刊登才是發表。那,文章被轉寄不就是有人覺得好才會轉寄嗎?李大教授是否認為轉寄就是一種「發表形式」?這種發表形式算不算出版呢?但李大教授卻自作主張說「轉寄不算出版」。
不成熟的看法才會前後矛盾得那麼凶。
李家同又說:
這麼多人寫部落格,會不會是自己過乾癮?現在外面的大作家還是多得很,你去看那些人的文章不是很好嗎?你看,陳總統會不會寫他的東西?有寫也是為了宣傳,沒什麼好看的對不對?美國總統布希也不會寫,對吧?電影明星湯姆克魯斯也不會寫,對吧?
好了,寫的人都是名不見經傳的人,叫我去看哪一個呢?搞到後來大家都不看,自己寫就好。我想部落格是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讓自己很高興、很快樂。
基於前述,我認為李家同完全不懂部落格,在此又得到印證。GM通用汽車執行長Rick Wagoner有自己的FastLane Blog,昇陽執行長Jonathan Schwartz擁有自己的Jonathan’s Blog。事實上,GM與Sun Microsystems都有自己的企業部落格。
其他更多的影視歌星、政經人物、商業鉅子都有相關的部落格,這我就不多舉例了。基本上去看一下聯合報的「網路城邦」,其中不乏眾多政治人物與知名影星的部落格。對了,國內知名影星的部落格要去無名小站,國外影星的blog則要去MySpace。
最後李家同這樣總結:
要是這樣子,天底下人人都是作家了對吧?就算是小學生也可以寫文章登在部落格上,這能算作家嗎?要算是的話,我也沒什麼意見,喜歡可以自己講,可你不要埋怨沒有人看,對不對?我還是好奇,這種東西有人看嗎?
如果沒人看的東西就不算作家?那麼網路知名模特兒Cherry的部落格累積閱讀人次達600萬,那他算不算是個作家?我想你李大教授的作品也沒達到600萬人次的閱讀量吧?
當然在這裡我並非定義Cherry是位作家,而是舉出例子來,認為李家同以「閱讀人數」來定義某人是否為作家的想法,很不成熟。梵谷在世時,沒有多少人懂得欣賞他的畫作,難道梵谷就不是位畫家嗎?蔡智恆當初在網路上寫「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透過轉寄數萬餘人次的閱讀,難道蔡智恆不算是作家嗎?
是否為作家/畫家,應該以作品論定,而非閱讀人次論定吧?小學生寫文章登部落格,充其量只能算作者,但若是有小學生在部落格上寫了部小說或文學作品,那當然可以算作家。李大教授幹嘛這樣瞧不起小學生?作家又有什麼了不起?
若真的要出書才能算得上是作家,那麼李大教授是否認為「第一次的親密接觸」的數十萬網路讀者看法,竟比不上出版社內的叢蕞爾小編?
以上種種,反映出李家同對於「書寫」的未來缺乏足夠的想像力,把持著過去傳統出版的框框與界線,來看待他所不瞭解的網路工具,偏偏他又算是資訊工程系教授,理應最為瞭解網路科技新發展才是。
看完李家同的蘋果日報專訪,心裡頭深深覺得「教授」身份對這些人來說,實在是傷害而不是幫助。就像是李遠哲一般,頭頂院長光環,明明不瞭解政治、經濟、外交與教育,偏偏什麼都要插上一腳,搞得天下大亂之後,再拍拍屁股走人了事,或是把責任推給其他人後當作沒事。而李家同,明明不瞭解部落格,卻在記者的採訪中大放厥詞,實不足取。
教授們,說一句「我不懂,我不瞭解」,真的有那麼難嗎?










剛找了些李家同的資料,發現他說故事不錯,但評論很糟。幾乎他每個關於政治、教育、網路的評論,總是漏洞百出。
當然其中最有名的是這篇「李家同:糾正大學生電腦網路部落格的偏差行為」,網路上有許多反擊的回應文如「墨虛友:糾正帝國臣民印刷活字版的偏差行為」,很快地點出該論點的偏差之處。
請李大教授多講點故事,少來點評論,自己不懂的事情,就大方承認不懂就好了。你的專長在資工、電機,並非政治、教育,請別繼續傳播後二者領域的偏差觀念了。
我回頭再看一次李家同的觀點,發現李大教授是認為自己的文章夠好才會刊出來。不知道李大教授敢不敢挑戰匿名投稿,將自己的評論文章匿名/化名投稿各大媒體,看會有多少媒體刊登出來?
這些媒體刊登李大教授的評論文章,多半是因為你李大教授的身份和名號,而非文字內容吧?
[...] [extend] ‧「沒有想像,沒有未來」評李家同論部落格 ‧ 廢業青年日記 – 墨虛友:糾正帝國臣民印刷活字版的偏差行為 ‧老黑狗的實驗站 – 未完成 ‧微風細雨 – 社會科學是要數據,不是信口開河的 Blog, logic, publish[via 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a : the quality or state of being ambiguous especially in meaning b : an ambiguous word or expression [back] [...]
已經逐漸開始有人評論蘋果日報這篇李家同的專訪。Mazy.org是從邏輯學的角度來評論,很有趣。
阿孝札記在這篇文章中,已經提到部落格這種「沙金特質」,在一堆沒有價值的沙中,總是能找到值錢的黃金。同時也在相關回應中,認為李家同「既外行又嚴厲」,我想阿孝的評語相當一針見血。
希望以後這些教授們對自己能夠誠實一點,不懂的事情就大方說不懂。
看到蘋果這篇文章,令我很生氣。雖然網路上常常流傳他的文章,但我一點都不覺得他的文章有多好,只不過是販賣溫情主義的矯情故事。這篇訪問,讓我更覺得他是個心態保守、充滿自我優越感的守舊主義者,完全暴露他的無知和自大。附和版主說的,承認自己不懂,真的有那麼難嗎?
[...] 相關閱讀: 終極邊疆BLOG: 我看李家同教授評部落格 微風夕語:好問題!寫部落格要給誰看? 兔眼看天下:「沒有想像,沒有未來」評李家同論部落格 國生三年才開始:老人家、新東西、民主思潮 7382:logic ambiguous [...]
>>竟比不上出版社內的叢爾小編?
首先,是蕞爾,不是叢爾。
再來,用「蕞爾」形容小編,怪怪的。
Hello, A(你可以留下ID沒關係),感謝指正,我已經訂正了。
另外,蕞爾是指極小,是我用字的手法而已,順當與否,見仁見智,不過相信你知道我想表達的意思。
[...] 另一個可能是記者寫作的問題,畢竟嘴長你身上,筆在人家手上,被婊到……小尾的人家才不鳥你,如果夠大尾的大概能有一小塊2*2大小的方塊有道歉啟示。當然,自己開個 blog 婊回去也是一種辦法。(茶) [ref.] ‧如何想的清楚和正確 [extend] ‧「沒有想像,沒有未來」評李家同論部落格 ‧ 誤解的理論與其實踐:什麼叫做部落格啊? Tagblog, sentiment, 李家同[via 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a : the quality or state of being ambiguous especially in meaning b : an ambiguous word or expression [back] [...]
或許他真的不懂
但是他所講述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有時候去看看PTT站
今天說一個明星如何,明天說一個如何
有些人在自己部落格說自己的事給別人聽
當然如果是疏通自己的心那就算了
有些人把一些根本不能看的東西也登上去
然後說這是言論自由??!!
好笑!!
看完李家同的說法
剛開始我也是覺得他不懂
但是後來想想……
或許是我們幼稚吧!!
Hello chaoyuhan:
ptt屬於BBS,算是論壇的一種,與本文所討論的Blog(部落格)範圍有所不同,似乎是有點離題了。
但我可以看出你想表達的意思,「群眾」本來就是愚蠢的,這點在許多社會學的實驗中都已經得到證實。重點是,「言論」的權利本就並非精英專屬,你會看到一堆垃圾,也會看到難得的鑽石,這也是部落格言論常見的「沙金特質」
我之所以在此為文批評李家同對部落格的言論,並不是為了那些「垃圾言論」而辯論,而是無法坐視某教授自持地位與名聲對顯無瞭解的部落格謬加議論,只好跳出來以正視聽。
PTT上面有許多不能看的東西,很抱歉,這些的確是「言論自由」的範圍,儘管你不愛看,甚至唾棄之,但也要維護對方有權發言的權利。當然,言論自由的基礎,是「言責自負」,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若違法違規,自不應包庇之。
其實我覺得他講的很好啊
blog本來就是寫來自爽的東西
不用想的那麼偉大
還有那些喜歡拿流量說嘴的
把文章十篇打包起來 看一篇要10元好了
試試看人次剩多少
bbs跟blog也沒什麼差別
只是一個是很多人打嘴砲
一個是blogger在打嘴砲
嘴砲素質可能有高有低
但反正都是嘴砲 我也是嘴砲 這不是壞事
只是如果一直想把自己行為高尚化就蠻阿Q的
這BLOG標題取的真好
兔眼看天下
歷史上有很多自己用得很高興的東西,最後都跳脫出原有的用途,開創另一種格局。
例如原本只是做為個人通訊用的信件(我指的是紙本郵件),透過同樣的傳遞網路,創造出郵購這種新興模式,培養出了當時的大型郵購商,其中一家甚至成為全球最大的零售商-Walmart(沃瑪百貨)。
而原本只打算用來作為教育使用的電傳視訊系統,也意外造就當今全球高達數千億美元的產業,這種電傳視訊系統,我們很熟悉,就是電視。
換句話說,科技或應用的創新,在剛開始時不見得立刻能看得出未來發展潛力,但若抱持著老舊思維去否定新興應用,不就等於證明自己脫離時代巨輪了嗎?
如今,李大教授面對blog此種網路應用,仍以過去傳統出版觀念去看待,顯然缺乏想像,也走進不了未來。
面對部落格此種新興應用,我們也仍然身處大實驗場。即便如此,我們(至少我)也尚不敢斷言部落格的未來,更何況只碰了一些皮毛的李大教授。
許多人喜歡動不動搬出沃爾瑪百貨或是可口可樂等等公司的名字
但往往搞不清楚第一個發現可口可樂配方的藥劑師只拿了幾十元美金
而喜歡舉沃爾瑪的傢伙往往也弄不清楚一件事情
郵購的公司有很多,但沃爾瑪只有一間
通路商有幾萬家
但沃爾瑪就只有一間
成功的是通路、郵購還是沃爾瑪 這個問題真有趣
送給你你慢慢想吧 快則幾個小時 慢則幾十年
想通就通 不通就算了
然後你的論述還有一個邏輯缺陷 也許只是個小語病
歷史上許多自爽的東西最後都開創出新的格局
不代表每個開創出新的格局的東西都是自爽的
也不代表所有自爽的東西都能開創出新的格局
所以
『自爽的東西』 跟 『開創出新的格局』 這兩件事 到底有什麼關聯?
沒有。
BTW
你排版很整齊 看的出很用心 可惜沒回到我的內容
只是在婊李大教授而已
當然也有可能你沒有要回我 是我自作多情了也說不定
成功如Walmart者的確只有Walmart一家而已,若僅僅只有Walmart而沒有其他條件及因素,Walmart也不會如此成功。
開創者能得到多少報酬,並不等同於開創的價值。發明便利貼的3M員工,也只有得到一頓午餐與公開表揚,權利金仍然是給3M公司給收走,但這並不影響便利貼帶給世界的價值與改變。
若當時Walmart的創辦人Sam Walton想著:「郵件?那不是給小情侶寫寫情書,或是給戰場上的父親寫寫家書用的嗎?這種東西能玩出甚麼大生意?」,那麼會不會有日後的Walmart就很難說了,至少也得要多等上十幾年才能看得到Walmart。
換句話說,我的論述重點很簡單:「任何事物都有發展潛力」,雖然不保證每個事物都會發展成功,但在自己沒有親身實驗過的情況下,武斷地加以評判,這不就是一種傲慢與自大嗎?
所以若說我在婊李大教授,也無不可,因為在部落格這個議題上,我從他身上看到的就是傲慢與自大。而任何人,不論有多高的學問,又怎能傲慢地認為自己所斷言「部落格的價值」僅止於此?
而MK1304,你當真有如此傲慢嗎?
發明便利貼的員工就算沒發明便利貼,3M還是3M
沃爾瑪就算沒有搞什麼郵購,沃爾瑪還是沃爾瑪
winner gather together.
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就罷了
我只是在google看到這網頁的過客 萍水相逢
也許原本我只是想表達一下反面的看法
但不知不覺說了太多
帶走算你多賺的 帶不走也沒什麼 反正我這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言論
傲慢只代表真的稍微看過這世界運作的一些皮毛
或著講現實點 是真的有賺到一點
這不代表傲慢者必然是這樣 但傲慢似乎是必經的歷程
還是你比較喜歡在自己的blog說些聽起來很炫的故事 然後口袋空空
那也沒關係 真正的高手 說一套做一套
搞不好你也是高手 那樣反而是我淺了
因為我也不認識妳 你做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
習慣上我喜歡先看這個人做了什麼事 再聽她放什麼屁
但這是網路 一種弱連結
楚門還是在那劇場裡,在你伸手不能觸及之處
末了,我還是要挑你的小毛病,價錢跟價值是不一樣的東西
一個是Trade出來的東西,一個是信任
但用鈔票Trade出來的東西,如果不值得信任,那還有什麼好信的?
有時自己是在信任價值,還是一個美麗的謊言?
this is all, not post replies.
呵呵,加油,MK1034,再差一點就可讓大夥兒聽懂你到底想要說什麼了。
撐下去,不要放棄啊,哈哈。
由李家同對英文教學法及部落格等看法,我的感觸是:
一如很多老人家,李家同先生只是步入』害怕』新事物的年紀。
例如英文,他這樣堅持古時候教學法,是他那年代沒這麼多網路利器,沒CD/VCD/DVD,錄音帶也很貴,所以沒什麼直接聽英語的機會。所以他只能那樣用他那當時最好的方式學習英文,最後因他的苦學也許學成了。
但當新時代來臨,新利器出現(如網路),特別是CD/DVD等大量儲存媒體發明且很廉價的現代,仍要新生代用他那古代方法學習英文,無疑只重蹈苦死慘死一堆學生的覆轍。
(我就是他那種教學方法的產物)
這亦很多老一輩度不過的心病:年紀大學不好新東西。未真正了解新事物是什麼怎麼用,乾脆就先說這不好那不好,以掩飾內心被時代洪流淹没的懼怕。
很簡單,所有這不好那不好,要掩飾的只是一個真相:因為不會。
*觀察下周遭老人就知,例如因不會用搖控器或視力不佳,所以挑剔錄影機放映機不好。
那怕當年他們是多高瞻遠矚的人,特別曾經或現今位高權重的人,要他們承認是自己失去學習新事物的能力太難了。這也是教改為何這麼難的緣故。因最高教育體系皆被老成人把持,要他們學新事物不就要他們的命?特別新事物的出現,往往代表新的搶飯碗人類的昇起。
*他的過去學習法,留下不隨時代遷移之觀念即可。是時代因素無法取得的,既現有了就大方引進。
*所以閱讀名人如何學好英文的書,千萬留意他們出生年代。因這影響英文工具的運用。例如現有那麼多有利新工具,仍堅持效法古代名人沒MP3沒CD的學習法,無疑是苦死自己跟沒效率。
*任何時代都不會轉移的觀念只一:效法名人的學習毅力。
*至於學習工具,一定要隨時代變遷,千萬別食古不化。
我仍然欽佩過去與現在李家同先生的遠見。
但我也期待未來自己千萬別成為一種真的老掉的老人。
@Macavity:
你我的觀點大致相符,簡單來說,擁有的名聲愈高,相對包袱也就愈重,若拋棄不掉,那麼就愈有可能被遠遠拋落在後。
最近聽說李大教授也開始對微網誌如Plurk、Facebook等發表高論,顯然這世界真的變化太快,已經不是李大教授能夠追得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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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眼碎碎念
iPad一旦統一電子書平台,是否就連看書看雜誌都會受制於Apple 的DRM機制呢? http://www.defectivebydesign.org/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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